我喜欢阅读,从曾经的青年文摘/读者到世界名著,到长篇小说,再到如今的公众号。
曾经关注了六十多个公众号,后来突然猛增到150多个--那是为了找话题,为了有东西可以和一个人分享,而今,公众号已经许久都没有打开,连同朋友圈,关了又开,开了又关。
在我曾经读过的文章里,不少大V引用过这样一条言论:经济学原理中的损失厌恶。
所谓损失厌恶:
有人说给你100块钱,最后没给,你有点郁闷,但100不多,也就罢了。
有人说给你100块钱,给了你之后后悔了,想要回去,但钱已到手,怎么还能反悔?但人家不愿意,偏要你还。于是,你炸了。
所以得到之后的失去,比不曾得到更让人难以接受,连经济学原理都验证着这个道理。
道理我都明白,除了损失厌恶,还有尊重对方,还有信任对方,还有克制自己的脾气,还有好多好多,我都明白的。
我什么都明白,却依然难受。

如果不曾见过阳光,我本可以忍受黑暗。
如果不曾牵你的手,我本可以独自一人。
我只是被你抛弃了,但我还有好多好多的朋友,只是现在,我谁都不想去搭理。
没了你,似乎什么都没了似的。
没了你,似乎什么都失去了意义似的。
总会想起你,吃饭会想起你不吃葱,我哥去旅游会想起你爱旅游,会想起尴尬不已的杨梅坑,想起安排不当的云门山玻璃桥,就连我妈催我刮胡子都会想起你,想起你帮我刮过胡子,然后又想起你让我磨指甲,我却不耐烦的让你自己弄,于是突然变得更加难受。
我慢慢忘记了你的缺点,慢慢忘记了曾经生气的原因,自己做的不好的地方,却统统都记得。
我知道我美化了记忆中的你,却又不愿去回想那些不开心的记忆。
因为我知道,我有多喜欢你。

只是你,怎么舍得说分手。
怎么忍心,还将我当成笑话,说给别人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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